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秦始皇便采纳了李斯的建议,下令毁掉儒书,超过六十天仍不焚毁的,处以黥刑,罚做苦工。秦始皇还有一大罪名是“坑儒”。秦始皇为什么要焚书坑儒呢,这么做有什么原因和目的呢?
为何说秦始皇焚书坑儒
对于这个议题的讨论其实是满有意思的,直到目前为止,秦皇到底焚了那些书及典籍,实在没人知道,就算有得知的也是很片断,在我的记忆里,好像是说留下了秦国自己的史书,还有种树,卜筮及医书这几种。
这也难怪,不是这些书不好,而是在当时的秦国是“重本逐末” (重农轻商)的,所以跟农事有关的就不出种树(耕作技术),卜筮(自然变化及四时天候)及医药(医人及医兽)这三种了。
当时的中国时值战国纷扰的时代,在思想及文化上亦是百家争鸣,而秦国正是推行实践法家思想与政策最力的国家,再加上秦始皇激情地投入其中,所以当兼并六国统一天下之时,为了加强专制统治和思想统制,而作了这么件让人胆寒又争议的“焚书坑儒”来。
史记里的秦始皇本纪里把这些事都一一记录下来了,我就针对前因与发展结果作个补充: 在当时的社会层级里,知识分子所兴办的私学是秦政府很头痛的,知识分子通过私学来评论和反对政府的法令;李斯曾经指出:“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史记秦始皇本纪》)
公元前213年时,博士淳于越提出上书秦始皇,建议分封诸子,而秦始皇则让大臣去讨论,而李斯认为这是在搞“私学”的人作“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的事,若不禁止,势必“主势降乎下,党与成乎下”,因而建议焚烧私人所藏的诗,书,百家语和秦记以外的各国历史记载,并严令:“有敢偶语诗书者”要“弃市”,“以古非今者”要灭族,其目的就是要禁绝“私学”,强制人们“学法令,以吏为师”,使国家法令能够“定一尊”,而也是法家商鞅“燔诗书而明法令”政策的具体化及扩大化。
事实上秦政府的这番作为,所打击的对象不单是儒家,也包括讲私学的“百家”,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与士人层级里,稍有立论或者著书者都可以成一家之言,所以百家之兴,也就成了百家之难了。
焚书禁令下后的第2年,一些文学方术之士私下指责秦始皇“专任狱吏”,而“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秦设有博士七十人的编制)”,或“乐以刑杀为威”或“贪于权势至如此”,把秦始皇与秦政府骂得狗血喷头,秦始皇则下令追查,一共抓了四百六十多个“犯禁者”并坑杀之。
他们犯了什么禁呢?韩非曾经主张对“诽谤法令”与“乱上反世”的“二心私学”,要“禁其行,破其群,散其党”(《韩非子诡使篇》),秦始皇会坑杀这些犯禁的文学方术之士(儒生),也正是贯彻法家韩非所主张打击“二心私学”的具体作为,简而言之,有一种杀一儆百的味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