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无奇不有,从古至今发生了无数的冤假错案以及令人匪夷所思的奇怪事件。清朝初期由于朝政未稳因此曾发生了所谓的清宫四大奇案,到了清末,由于动乱非凡且社会动荡,因此又发生了所谓的四大奇案,这些案件着实令人震惊。那么都是怎么发生的呢?
杨月楼冤案。同治十二年冬杨月楼与一商家女子的姻缘引发了一场官司。杨月楼在金桂园连续演出表现男女之情的梵王宫等剧,广东香山籍茶商韦姓母女共往连看三天。韦女名阿宝年方十七,对杨月楼心生爱慕。归后便自行修书细述思慕意欲订嫁婚约,连同年庚帖一并遣人交付杨月楼约其相见。
杨月楼且疑且惧不敢如约,韦女遂病且日见沉重。其父长期在外地经商未在沪,其母即顺遂女意遣人告知杨月楼,令延媒妁以求婚。月楼往见遂应约,倩媒妁具婚书,行聘礼订亲并开始准备婚事,但事为韦女叔父所知,以良贱不婚之礼法坚予阻拦谓,惟退。
韦母遂密商杨月楼,仿照上海民间旧俗行抢亲,韦女叔父即与在沪香山籍乡党绅商以杨月楼拐盗罪公讼于官。于是正当其在新居行婚礼之日,县差及巡捕至,执月楼与韦女,并起获韦氏母女衣物首饰七箱据传有四千金。在将韦女解往公堂的路上,据记小车一辆危坐其中,告天地祭祖先之红衣犹未去身也。
沿途随从观者如云。审案的上海知县叶廷眷恰亦为广东香山籍人,痛恶而重惩之,当堂施以严刑,敲打其杨月楼胫骨百五;女因不仅无自悔之语,反而称嫁鸡遂随鸡、决无异志而被批掌女嘴二百。二人均被押监待韦父归后再行判决。此案一出立刻传遍街衢,舆论轰动。
杨月楼是红极一时,人人皆知的名优,犯了这样颇富戏剧性的风流案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同时优伶一向被视为贱民,而韦姓茶商则不仅属良家且捐有官衔,是有一定身份、家资小富的商人,杨月楼以贱民之身而娶良家之女违反了良贱不婚的通行礼法。
此外韦杨婚姻有明媒正娶的正当形式,而乡党则以拐盗公讼于官县官,又以拐盗而予重惩,这种种不合常规的事情也引起人们的兴趣,因而一时众论纷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