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靖康元年(1126)十一月金兵第二次包围京城到靖康二年四月张邦昌伪政权建立前,宋徽宗、宋钦宗及北宋官员一直幻想不惜任何代价、通过斡旋方式保留政权。靖康二年正月二十二日,双方达成协议,该协议规定:金国准免道宗(宋徽宗)北行,以太子康王、宰相等六人为质,应宋宫廷器物充贡。
准免割河(黄河)以南地及汴京,以帝姬(公主)两人,宗姬、族姬各四人,宫女二千五百人,女乐等一千五百人,各色工艺三千人,每岁增银绢五百万匹两贡大金;原定亲王、宰相各一人,河外守臣血属,全速遣送,准俟交割后放还;原定犒军金一百万锭、银五百万锭,须于十日内输解无缺。
附加条件是:“如不敷数,以帝姬、王妃一人准金一千锭,宗姬一人准金五百锭,族姬一人准金二百锭,宗妇一人准银五百锭,族妇一人准银二百锭,贵戚女一人准银一百锭,任听帅府选择。”从正月二十八日起,北宋朝廷开始履行以上协议。
按照金人的要求向金军营寨输送女性,最早送去的是蔡京、童贯、王黼家的歌妓各24人,其中福金帝姬(公主)作为蔡京家中的女眷也在遣送之列,被送往皇子(斡离不)寨。史载,福金帝姬见到斡离不后,“战栗无人色”,斡离不下令奴婢李氏将福金帝姬灌醉,乘机对其实施强暴。
福金帝姬是“靖康之难”中第一个被金军统帅蹂躏的宋朝公主。 尽管开封府官员刮地三尺,却无法满足金人的索求。为苟延残喘,宋徽宗、宋钦宗开始拿妇女抵债。开封府官员除对照玉牒将宫廷、宗室妇女全部押往金营外,还搜括京城民女甚至已经嫁人的宫女充数。
这些被强行抓来的女性“皆蓬头垢面,不食,作羸病状,觊得免”,而开封府尹徐秉哲为了邀功,竟“自置钗衫、冠插、鲜衣”,将上自嫔御、下及乐户的五千名妇女盛装打扮送出京城,交付金军。
以胜利者自居的金军从选送的五千名女性中“选收处女三千,余汰入城”,当然,被淘汰的两千名女性应属于被金兵糟蹋后由于身体虚弱等原因不便带走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