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与张幼仪实行离婚,固然是因为当时他的感情之门,只向另外一个玲珑的女子敞开,再没空余地方容下张幼仪。但事实上,在徐张结婚之初,两家父母都对张幼仪表示满意的时候,徐志摩就嫌她土气(这恐怕是导致离婚的某种原因)。第一印象很重要,特别是像徐志摩那样唯美的西洋绅士,他所中意的美女,大致不出清丽雅致的范畴。
看张幼仪和徐志摩的合照,她带着大大的圆顶宽边遮阳帽,自有一种诚恳老实式的端庄,说土气有点过,她顶多只能算老气,但这大抵也是受生活环境影响所致。两人结婚之时,张幼仪应男方要求,穿了红白混合的粉红色礼服,礼服有很多层丝裙,最外面一层粉红裙绣了几条龙,张幼仪还戴了中式头冠,亦土亦洋。
1920年,张幼仪去欧洲与徐志摩团聚,他们曾去巴黎的百货公司购物。徐志摩帮张幼仪挑了一些外国衣服,相比之下,张从家里带来的服装“全都不对劲了”。张幼仪在装扮上的落伍,使得“洋气”的徐志摩颇不能接受。
徐志摩曾邀请过一位“明小姐”,去他和张幼仪在剑桥的家中吃饭。这位明小姐头发剪得短短的,涂着暗红色的口红,穿着一套毛料海军裙装,可她偏偏有一双挤在两只中国绣花鞋里的小脚,这让张幼仪很震惊。事后徐问张对明小姐有什么意见,张答道:小脚与西服不搭调。徐随即尖叫:我就知道,所以我才想离婚!
无论这一场景,是徐有意为之还是无意的,在徐的眼里,张幼仪永远是落伍的(虽然张是大脚)。小脚西服事件发生后,徐志摩便不辞而别,直到半年后出现在德国,徐张二人离婚。
张幼仪家底殷实,离婚后,她奋发图强,在银行里做到副总裁的位置,事业上已经算是很成功。于此工作之外,她开服装公司,出任总经理,涉足时尚业,最大的目的当然是为了赚钱发展事业,但其内心深处,恐怕不是没憋着一股劲儿,当年的小脚西服事件对她的影响,延续良久。这里面大概是有一种可爱的倔强:说我土,我偏要引领时尚潮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