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同居谁吃亏?我想很多人都说肯定是女人吃亏。对于婚前同居,小编是不提倡的,但是小编也不阻止。但是,虽说婚前同居可以过上夫妻一般的生活,但是相对于两个人来说,吃亏的地方也是挺多的。
所谓婚前同居,即男女双方在结婚之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特殊关系。又称“试婚”或未婚同居等。既然婚前同居以结婚为目标,除了男女生理结构不同,付出的成本有区别,并不存在谁吃亏占便宜的问题。
首先,婚前试婚,目标明确。婚前同居是相爱男女正式步入婚姻前的实验性生活,这种准夫妻关系与不正当男女关系有着本质区别,不存在利益交换问题。
婚前同居的基本目的是试婚,通过观察生活、生理、心理等各个方面能否彼此协调,然后再决定履行法律手续。认为女性吃亏的主要是依据建立在世俗观念上,觉得同居过的女性名声不好,对寻找新感情容易产生不利影响。
但这种不利影响对男女双方都有,相比婚后不幸福再离婚造成的不利影响,同居期间发现对方不适合及时分手影响要小得多。
其次,两情相悦,各取所需。性是男女爱情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虽然世俗观念尚不认同婚前性行为,但传统道德观念的约束力已经减弱,没有婚前同居不等于就没有越轨行为。
近日,西安某高校要求女生填写承诺卡,宣誓拒绝婚前性行为,保证婚后不出轨,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还是遭炮轰就很说明问题。
既然男女恋爱到了一定程度,两情相悦滚床单无法避免,婚前同居不同居也就成了个时间和形式问题,偷偷摸摸发生肉体关系,反倒不如稳定同居更安全,算计谁占便宜谁吃亏岂不滑稽?
再次,成年行为,自有考量。婚前同居并非小孩子玩过家家,同居双方都是即将成家立业的成年人,已经具备完全的行为责任能力。男女在婚姻问题上都没有前后眼,谁也无法准确判断现在爱的人就适合做自己的终身伴侣。
选择婚前同居就是想加深彼此了解,总比先结婚后离婚,把婚姻做成了夹生饭要稳妥些。从这个意义上说,很多青年男女婚前同居并非草率行为,双方自然都有考量,也能够把握好分寸。如果同居双方都去算计谁吃亏占便宜的问题,相信婚前同居现象也就没有市场了。
据统计,1970年美国有50万对同居男女,到今天这个数字接近500万,此外还有数百万人曾经同居过。有些男女选择以这种方式一直共同生活下去,再也不结婚了,但只是极少数。
目前美国90%的年轻人仍然愿意结婚,婚前超过一半人曾经同居,但在瑞典、法国和加拿大的魁北克省,同居已经开始取代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