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一些影视作品我们会发现,很多古人吃饭是“跪着”吃的,而且是分桌而坐,这样的习惯,是从什么时候才改变的呢?
中国人的进食方式出现过三大变革。
很早很早以前,我们聚餐的时候采取分餐制,就像吃西餐或者日本料理一样各吃各的,后来才改成共餐制。很早很早以前,我们跟欧洲人一样,餐桌上离不开刀叉,后来才改成用筷子包打天下。很早很早以前,我们像日本人那样跪在榻榻米上吃饭,后来才改成坐在椅子上进餐。
这三大变革都是从魏晋南北朝开始,到宋朝结束。换句话说,只有到了宋朝,我们才彻底摆脱了古老而又新颖的分餐、刀叉和跪坐传统,“现代化”的进食方式才完全定型。
今天我们先来探讨一下早先中国人为什么要跪着吃饭。
从传世的雕塑、壁画和画像砖上可以看出,至少在南北朝以前,古人吃饭的时候一直是跪在席子上或者矮床上,即使到了唐朝和五代十国,还有一小撮守旧的遗老在饭局上舍弃椅子,坚持跪坐。学者们早就注意到了这种奇特的生活习俗,但是大家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从来没有人指出过当时为什么要跪坐。
到底为什么要跪坐呢?原因很简单:避免走光。史前时代,我们的服饰特色是上衣下裳。裳就是裙子,无论男女都穿裙子,而裙子里面则不穿内裤。《西游记》里孙悟空老师在观世音面前不敢翻筋斗云,就是因为他的虎皮裙下面完全真空,翻跟斗时对菩萨不敬。
商周时代,我们学会了用袍子做内衣(后来袍子变成外衣)。上衣下裳里面多了一层袍子,走光的风险小了一些。春秋战国,裤子终于普及。可是当时的裤子没有裤裆,甚至连裤腰都没有,一左一右套在两条腿上,要害地方仍然保持真空。
裤裆的发明特别晚。从考古成果上看,至少东汉以前是没有连裆裤的(有人说汉朝宫女穿的“穷绔”就是连裆裤。错,穷绔只是在开裆裤上加了几根扣袢,不能算连裆)。所以东汉以前的成年人在开会和聚餐的时候,必须双腿并拢跪在地上,让外衣垂下来,护住要害部位。这就是古人以跪坐姿势就餐的由来。
连裆裤在东汉以后才被发明,并在魏晋南北朝广泛使用,所以从魏晋开始已经有人放弃跪坐。直到宋朝,所有的吃货都有了裤裆,所有人都习惯于坐在椅子上吃饭,再也不用担心走光了。
相关趣读:古人一天吃几顿饭?
“一日三餐”是现代流行的吃饭习俗。这种习惯始于何时?古人一天到底吃几顿饭?从史料上来看,秦汉及以前民间一天只吃早、晚两顿饭,流行“两餐制”;隋唐时期,“午食”的概念才逐渐形成,一天吃三顿饭成为寻常人家的基本用餐习俗……
从史料所记和考古发现来看,在原始时期并无“一日三餐”概念,而是“饥则求食,饱则弃余”。“定时吃饭”是人们饮食文明进步的标志,中国最晚在上古商代时已形成了“定时吃饭”的习俗。
先秦时期,寻常人家都是一天吃两顿饭,即所谓“两餐制”。这两顿饭可以看成是“早饭”和“晚饭”,但古人不这么叫,而是把一天中的第一顿饭叫“朝食”,称为“饔”;把一天中的第二顿饭亦即最后一顿饭叫“餔食”,称为“飧”。这就是朱熹《集注》中所说的“朝曰饔,夕曰飧。”
这两顿饭一般在什么时间吃?如同作息制度一样,古人就餐时间也是根据太阳的出没而定的。古人将一天的时辰划为12个时段,太阳刚出来时,叫“日出”,但古人一般是在接下来一个时段才开始吃早饭。其时已日上三竿,因为大家都在这个时候吃第一顿饭,古人干脆称此时段为“食时”。
一天中的这“两餐”哪一顿算主餐?古人称主餐为“大食”,此外就是“小食”,这在上古商代时已分得很清楚,从殷墟甲骨卜辞中便发现了相关的记载。在“两餐制”中,朝食是最重要的主餐。现代人说早上要吃好,古人则认为早餐不仅要吃好,更要吃饱。朝食质量也是最好的,饭都是现做的熟食,古人之所以称朝食为“饔”就是这个原因。而第二顿饭“餔食”则大多比较简单,往往吃朝食剩下的食物,故称“飧”。
那么,一日“三餐制”出现于何时?其实,在流行“两餐制”的先秦时期,已有人一天吃三顿饭。《庄子·内篇》有“适莽苍者,三餐而反,腹犹果然”的说法,意思是去郊外游玩,带足三顿饭,来回肚子都是饱的。如果当时没有一天吃三顿饭的现象,庄子是不可能这么写的。但当时的“三餐制”并不适用于普通人,有相当社会地位、家庭条件优越的贵族、富人才会一天吃三顿饭。
《战国策·齐策四》“管燕得罪齐王”条称:“士三食不得餍,而君鹅鹜有余食。”意思是读书人一天三顿饭都吃不饱,而你的鹅、鸭却吃不了。这说明当时已存在一天吃三顿饭的现象,同时也印证了普通人家并无“三餐制”。实际上,此时的一日三餐只是一日两餐的补充,其中的第三顿饭有点“夜餐”的味道。当时在贵族中吃夜餐并不新鲜,在《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中,就有齐景公深夜将宴席搬到晏子家的记载。
从根本上说,“三餐制”是特权阶层的饮食制度,最早是周王的专利。周王的日常饮食除了朝食外,就是“燕食”,燕食分别在日中(中午12时)或日夕(下午3时-5时)。
如果在中午吃饭,从时间概念上说,与现代的午饭并无区别,但如果从食物的内容和时人重视程度上讲,则完全不是一回事情。东汉学者郑玄注称,燕食是“奉朝之余膳”,即午饭和晚饭都是早上吃剩下的饭菜,重新热热又算一顿饭。
秦汉时期,普通人或是级别较低官员多为“两餐制”,但在贵族中已普遍实行“三餐制”。
当年淮南王刘长谋反获罪,汉文帝刘恒便特批他仍可享受诸侯王的生活待遇,允许一天吃三顿饭,此即《汉书·淮南厉王刘长传》里所说的“皆日三食,给薪菜盐炊食器席蓐”,此外每天还供应刘长5斤肉、两斗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