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结婚习俗一、订婚
青年男女经过相互了解,彼此同意,便举行订婚仪式。届时女青年在亲人陪同下到男青年家,男方置办酒席热情接待,并邀请介绍人或亲朋好友作陪。
男方须赠送订婚礼物给女方,多是现金和衣物,有的还送金银首饰如项链、耳环、戒指等,礼物多少一般由男女两方事先商定。
在农村,青年男女订婚后至结婚前,一般还要“送书子”、“送日子”、“下催妆”等。
山东临沂结婚习俗二、送书子
又称“过红子”。过去,儿女婚姻由父母包办,双方父母通过给儿女订婚确定儿女之间的婚约。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之说。
男女双方确定联姻后,男方托媒人到女方家,交换分别写有男女姓名、年龄及家长和媒人姓名等的“书子”,作为联姻依据。男方还要送给女方定亲礼物。
除衣服、钱、首饰和扎腿带子、袜子外,另有盐两包,大米两包,针1 对,葱1 对。送盐、米等意为“缘份到了”,送针意为“联姻”。
送葱意为“从约”(从破“四旧”以后,送书子一般只送现金和衣服,并不再交换“书子”)。女方回书子时有帽子1 个,腰带1 条、衣服1 身、手巾1 对,袜子和鞋各1 双,烟袋包子1 对(现多是烟两盒)。
山东临沂结婚习俗三、送日子
男方根据男女两人的生辰八字等请“先生”查定结婚日期后,派人到女方家告知,俗称“送日子”。过去,送日子时一般有“四色礼”:馒头(或鸡)、肉、大白鲢鱼、粉皮。
现在多送衣服和现金。送日子以后,双方将结婚日期各自通知亲友,亲友们在其结婚前来送礼物。送给男方的称“送礼”,送给女方的称“送填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