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家暴的时候,有很多女性选择了默默忍受,这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家暴的疯狂。这些女人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为什么受到家暴的女性如此痛苦,却仍然无法离开?
沉没成本谬误。即为了避免失去所带来的负面情绪,从而沉溺于过去的付出中,继续被套牢。施虐者与受害者之间,关系非一朝一夕建立,他们相处多年,受害方对施暴方依然有感情,并觉得就这样离开,非常不甘心。于是继续沉没。
经济不能独立。钱是让人自由的最有力的手段,有钱,就不用委屈求全。但如果没有钱,无法保障自己和孩子的生活,受害者就寸步难行,只有继续挣扎于噩梦中。
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在暗无天日的日子里,她一无所依,长期处于高压之中,已筋疲力尽,无法再做任何决定,渐渐依赖上那个给予她痛苦的男人。
没有求助渠道和对象。执法机构不受理,亲朋认为床头吵架床尾和,案件发生的地方没有提供照顾和援助的机构。一个律师说:我曾经有一个离婚案件当事人被丈夫打成轻伤甲级都可以判刑了,法院仍然以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不准离婚。
自我封闭。自觉羞耻,和亲人朋友逐渐疏远,没有社交圈。天下之大,自觉无处可去。
贪恋施暴后的柔情与爱意。许多受害者将施虐后的补偿时刻,视作最幸福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