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结婚习俗
订婚
青年男女经过相互了解,彼此同意,便举行订婚仪式。届时女青年在亲人陪同下到男青年家,男方置办酒席热情接待,并邀请介绍人或亲朋好友作陪。
男方须赠送订婚礼物给女方,多是现金和衣物,有的还送金银首饰如项链、耳环、戒指等,礼物多少一般由男女两方事先商定。在农村,青年男女订婚后至结婚前,一般还要“送书子”、“送日子”、“下催妆”等。
送书子
又称“过红子”。过去,儿女婚姻由父母包办,双方父母通过给儿女订婚确定儿女之间的婚约。有“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嫁个扁担抱着走”之说。男女双方确定联姻后,男方托媒人到女方家,交换分别写有男女姓名、年龄及家长和媒人姓名等的“书子”,作为联姻依据。男方还要送给女方定亲礼物。
送日子
男方根据男女两人的生辰八字等请“先生”查定结婚日期后,派人到女方家告知,俗称“送日子”。过去,送日子时一般有“四色礼”:馒头(或鸡)、肉、大白鲢鱼、粉皮。
现在多送衣服和现金。送日子以后,双方将结婚日期各自通知亲友,亲友们在其结婚前来送礼物。送给男方的称“送礼”,送给女方的称“送填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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