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范围包括外国旅客在比停留期间的生活费用、返程费用和医疗费用。担保人应在住所所属的区政府办理担保手续(担保人不一定是邀请人)。外交、公务护照持有者不需提供资金证明。
3. 长期签证:适用于在比停留期超过90天以上的外国人。此类签证只能通过比驻外使领馆申办。
签证持有者在停留期内,可过境一个或几个申根国家。抵比3个月内需到比有关部门申办居留证,凭居留证自由出入其他申根国家。
申请时需提供:
1)在比利时停留期内的经济来源(资金担保)证明文件。
2)保额为3万欧元医疗、医疗救援的旅行意外伤害保险。
3)使领馆指定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6个月内有效)。
4)近5年的无犯罪证明及其公证书(6个月内有效)。
5)此外,根据不同入境目的,还需提交如下证明或文件:
① 长期学习
a.比大学注册证明或高校全日制课程注册许可。
b.经济担保。
② 长期工作
实习公司出具的注明实习目的证明,证明应注明停留期限、是否有报酬、生活和住房费用是否由公司负担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