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我们一向希望父母多鼓励、夸奖孩子,鼓励和夸奖能带给孩子积极向上的心态和动力。但是,当孩子犯错的时候,我们也可以适当的惩罚孩子。不能一味地纵容他。
当孩子出现以下4种情况时,父母可以考虑采用适当的“强制手段”。
当孩子的举动会危害自己的生命时
比如,孩子喜欢拨弄电源插头、开水瓶、玩火等,经过父母反复说服教育,却仍然管不住自己的。
当孩子的某些习惯、心理倾向有可能发展成违法行为时
比如,经常欺负弱小的孩子,并以此为乐;看见同学的好东西就去偷,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经过父母和老师多次批评教育仍屡教不改的。
当孩子自我意识非常严重时
从小被父母宠惯了,养成了唯我独尊的性格,不懂得关心他人,不愿意与人分享,一切以自我为中心,父母已经提醒无数次,孩子也不予理睬的。
当孩子明知故犯,依然我行我素时
父母多次的规劝、反复提醒,孩子仍执迷不悟,且态度恶劣,拒绝认错的。
为了使孩子健康成长,父母必须摒弃“以打施教”的教育方式,采用“恩威并重,奖惩并举”的原则,凡事以理服人,努力给孩子创造一个和谐、温馨、向上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