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俗,男婚女嫁,玉林民间称“红事”。
婚前,旧时玉林不少地方有哭嫁的习俗:待嫁女子一当明确知道自己已定日“过门”,便当在出嫁前一个月开始哭嫁(唱哭嫁歌),以表示留恋娘家,并非情愿出嫁的情绪。
随着社会的文明进步,这种哭嫁旧俗已很少见了。
婚礼日,民间谓之“日子”。现在的婚礼日多选在“五一”、“十一”、元旦或春节前后。玉林民间传统规例:嫁女家上午办送嫁酒,娶女家下午迎亲宴。
新娘出嫁前一两天便须“开面”,即用棉线夹去脸毛;上“轿”前梳妆打扮,须在嫁衣上缀以针线,挂上柏枝,取其种其吉利含意。
迎亲队伍由新郎、“礼生”(傧相)及其他多人组成,通常配以八音乐队。在交通不太便利的乡村,一般以单车为“轿”;在城镇,则多用小型汽车。
新娘必有送嫁人,通常由新娘之“舅”(兄弟)、妹或朋友充当。
娶亲队伍在行进途中,新娘之间则须互换手帕,以示喜不相撞。到了男家,在进行“进门”、“拜堂”、“铺床”等仪式时习惯上兴“配四句”,即边进行仪式边有一人唱祝福诗。
喜宴间兴“捧新人茶”,即由新郎新娘为每一宾客逐个敬茶。“闹洞房”在玉林地方是比较文雅的,全在乎大家高兴逗东而已。
婚礼后的第二天,新郎家习惯上还要“请生亲”,即把女方家所有亲戚全请来,摆上酒席,借以大家见面相识。婚后第三日,是新娘的“回门”日。是日新郎新娘带上礼物双双回娘家拜见岳父岳母。
广西玉林结婚礼金是一把火,点燃你们的干柴,燃烧起熊熊的爱情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