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结婚习俗
1、男为结婚,女为于归,男女双方均设筵席迎宾客,一般为三天,分入场、正席、散席。个别村以第三天为正席,谓之为隔日酒,女方设筵所需的主要物品。
均由男方以聘礼提供,有猪肉、鸡鸭、大米、喜酒、山味(木耳、香茹等)、海味(尤鱼、螃蟹等),饼干、面条、香烟、礼炮、红烛、红绒等。
女方的内亲(如外祖父、外祖母、舅爷等),要猪蹄一只(猪脚的上半部分,约两斤重左右),还要一只回去奉祖。
2、入场那天,男家备齐礼物,由媒人领队送去女家,在清代民初,所有礼物用石脚抬去石脚:木料制成。
为长方形的一种担具,用至四十年代后期,之后多用手扶拖拉机代替,两人抬一担,抬和担都要成“双”,以示吉利。
3、安床,由夫妻两全,有子有女,如且必须是男丁头孩的人按择日先生拟示时辰吉时及方位安床、铺席、设账,安置完毕要道上几句吉语,说:“吉日安床,两姓成双,夫妻合好,生子生孙”。
4、男方外家如外祖父母、舅爷父等人,一般在入场当天就来庆贺,有些地方来时先在村边略停,未直接进屋,要主人家亲自或派人邀请。
备些清水、香烟、茶水、毛巾等,在外洗面,喝茶之后才进屋等礼数,否则,外家亲戚则结队哄然返回,对外家要特别的招待。
要在中堂设席,由专人旁待。否则,主人或代东要遭诸多指斥,甚至不欢而散,现在这种现象已大为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