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年回娘家还是婆家,一直都是很多女人所好奇的事情,而还有一个说法是,过年是不能回娘家的,那么这又是为什么呢?
古代社会把嫁出去的女儿比喻成泼出去的水。认为女子出嫁之后就是外姓人家的人了,不会像儿子那样承接香火,为娘家创造价值。
女孩虽然也是父母的亲生骨肉,但出嫁之后,尽管表面上还保留着固有的血缘关系,但实际上却由亲密渐渐走向疏远,像水一样已经泼出门外了。
封建礼教要求女子要遵守“三从四德”。“三从”即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在当时,无论是在娘家或婆家,女子都没有自己的权利和地位。
即使亲生女有机会回到娘家,但在娘家人的眼里,她已经是外姓人了,家里的事不会让她参与。
节庆禁忌:村里有这样一句俗言:年三十的火,正月十五的灯。意思是说出嫁的姑娘不能看见娘家年三十的火,若看见了娘家来年就不发财,不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