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24节气的日子和杨公忌日(“杨公忌日”又称为“杨公十三忌”,世传为唐代风水宗师杨筠松所订定。
“杨公十三忌”自古以来即受到玄空家的重视,在玄空家的眼里,这十三个日子决不能被选来做为开张、动工、嫁娶、签订合同等等。)都是不能用来结婚登记等吉利事情上的。
四离四绝,大事勿用
传统择日学认为,四离为四季之开始,四绝为四季之终,古人害怕穷尽,总结认为不吉。所以不择四离和四绝日办大事,一般会有诸多不利,而无益处。
从玄学角度看,此是四季相交、节令转移、阴阳杂乱之际。这也符合现代前沿科学的混沌机理,即当系统达到某个临界数值时,系统间会出现时而有序时而混沌的现象。因此不能一律理解为迷信,做事还是避开这些节令为好。
四立日前后不宜结婚
民间认为,结婚的日子,要避开四立四至前一天,即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和春分、秋分、夏至、冬至前一天不可用,宇宙气场处于混沌未开状态,传统习俗中认为此为四绝日及四离日,在此时结婚为不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