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后宫制度规定,皇帝大婚之前,选八位比皇帝大的宫女,供皇帝进御,即献身皇帝。八位宫女都有名分,授以宫中四个女官的职衔:司账、司寝、司仪、司门
清初:宫闱没有位号,后妃皆称“福晋”
皇太极:除立有皇后外,还有分局关睢、麟趾、衍庆、永福四宫的嫔妃。
顺治:乾清宫设夫人一人,秩一品; 淑仪一人,秩二品; 婉侍六人,秩三品; 柔婉二十人,芳婉三十人,俱秩四品; 。慈宁宫设贞容一人,秩二品; 慎容二人,秩三品;以下勤侍无定数,无品级。以置女官,设六局一司。
康熙:皇后:主内治,局中宫皇贵妃一人,贵妃二人,妃四人,嫔六人:协助皇后内治,分居东西四十二宫贵人、常在、答应三级,职无定数,随居东西各宫。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妃号:坠井的珍妃、下嫁的庄妃、善舞的谨妃、奇香的容妃等清朝宫女定制300人,但各代数额不一。
清朝制度,不准以汉族女子为后妃,以保持皇族帝室在血缘上的纯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