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说,“在院里住了这么些年,人人都知道我没老婆,这户口簿上的‘有配偶’咋改呀?”根据我国法律,老李属于1994年之前国家承认的事实婚姻关系,户口簿上没有错。
起初,老李尝试办理离婚,但一直找不到孩子的母亲,急得他团团转,一家人的生活牵动着幸福巷社区干部梁建明、刘沛明等人的心。经社区多方协调,2012年4月,太原市迎泽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文庙街办等帮他申请了司法援助。随后,山西行直律师事务所卫庆红律师以及刘沛明作为委托代理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依照法律程序,经过一年多的立案、公告、一次开庭、二次开庭,最终在今年8月14日,太原市迎泽区法院宣判老李和女方解除事实婚姻。“有了法院宣判,户口簿上的‘有配偶’能改了,我和女儿以后也有国家补助了,孩子还能申请助学金,太好了!”老李的激动和感谢难以形容。
小刘孩子一岁多户口簿上是“未婚”
8月20日下午4点,太原市坞城路派出所,学府街开元社区居民小刘更改了户口簿上的信息,“未婚”改成“已婚”。她出示了结婚证,户籍民警仔细审核,改后加盖公章,不过两分钟时间,办理得很顺利。
小刘4年前就结婚了,因她和丈夫的户口都在各自单位集体户上,领取结婚证后,户口页就直接交回了单位。小刘说:“当时也知道要本人去派出所改婚姻信息,嫌麻烦就没去,反正有结婚证,需要改的时候再说。”而今,该给一岁多的孩子办理独生子女证了,两人拿着户籍页找开元社区时,工作人员提醒他们先到户籍地派出所改成“已婚”,再来办理。
○民警释疑
户口登记与现状不符原因有很多
太原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信息警务中队张队长介绍说,居民户口簿上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原因很多。有些是历史原因,户口簿上的内容由手写变为机打的过程中,可能出错,再有就是居民的户籍信息变动后,本人没有及时申请改动。
发现户口簿上的信息和实际情况不符,需要本人前往户口登记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变更。“现在很多人到用的时候,才火急火燎地来派出所。”张队长建议,户口簿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明,个人情况在不断变化中,为了避免后续问题的出现,及时变更很有必要。“尤其是当家长的,孩子一天天长大,许多情况需要变更,所以一定要随时关注,建议大家一年到派出所进行一次核查,不论纸上的还是电脑里的,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张队长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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