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罚宫女最残酷的刑法 解读古代宫女净身过程

|2016-07-17 16:42:11

 

  11、刑舂:废除妃位,在施刑后押送官府或边境军营,服晒谷、舂米之劳役。此条只有皇上,皇后,掌凤印者或侧后、懿月长公主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2、放刑:废除妃位(不受皮肉之苦),贬为庶民,永世不可踏入帝都。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3、徒刑:废除妃位,在天牢中服刑(分别分一年、一年半、二年、二年半、三年五等)后贬为庶民。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适用重大犯错者)

 

  14、赐死:赐三尺白绫,悬梁自尽。赐毒酒,穿肠而死,至于死法由执行者想,切记后妃应留全尸。此条只有皇上,皇后可执(适用于所有后妃)

 

  15、死刑:属于重大过错,或者是受家族牵连【九族连诛等】。此条只有皇帝,皇后可执行。

 

  1、罚跪:罚跪在某一处跪地思过,不可藏匿使用软垫类物件,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3级或以上妃嫔。

 

  2、面壁:罚站面向某一个地方思过,不可随意活动、行走,两个时辰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3、掌嘴:击打下颚,至口角红肿出血为止,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4、抄书:抄写《佛经》、《女经》、《女训》、宫规等,除每日三个时辰睡眠和用膳外,不得停顿休息,50遍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5、禁食:禁食三餐,同时禁酒水,三日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6、杖责:用木板击打臀部以下腿部,3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7、鞭刑:用鞭子抽打臀部,20次以下,可惩罚比自己低5级或以上妃嫔。

 

  8、笞杖:用木板击打臀部,30次以下,一宫之主可对本宫施行。

 

  9、禁足:关闭宫门,禁止其他人探视,三个月以下,仅从三品(含)以上妃嫔有权。

 

  10、降级:对妃以下妃嫔实行降位分等级,仅从一品(含)以上妃嫔有权。

来源:爱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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