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神宗年幼,张居正得到当时摄政的神宗生母李太后的完全信任,一切军政大事均由他主持裁决,前后当国十年,实行了一系列政治经济改革措施,收到一定成效。万历元年六月(1573),居正实行考成法,加强对官员的考评。
他要求全国各个衙门分置账簿,记载一切发文、收文、章程、计划,是为底册。底册一式三份,一份本衙门留存,一份送各科备注,实行一件注销一件,逾期未办理的,该科上奏候旨,一份送内阁考察,作为官员升降任免的依据。
此前,内阁无法控制的言官(监察系统),也归到了内阁的管理。如此一来,月有稽,岁有考,大大提高了各衙门的办事效率;中央到地方的政令畅通;裁减了大量的庸官冗员;有力地整理了全国的税收,数年的积欠得以收缴,国库收入增加。
最重要的是内阁通过此举牢牢把握行政、监察大权,其中枢地位日益显著。万历八年(1580年)十月,下令吏部遍查两京衙门,“有冗滥者裁之”。万历九年(1581年)正月裁两京户部侍郎以下156个职位,同年裁撤郧阳巡抚、顺天巡抚、湖广总兵等地方大员职位。
文武官员从12万余人降到9.8万人以下。他清查地主隐瞒的田地,推行“一条鞭法”,改变赋税制度,使明朝政府的财政状况有所改善。用名将戚继光、李成梁等练兵,加强北部边防,整饬边镇防务。万历五年(1577年)张居正父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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