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新法,一方面重赏立信,一方面严酷刑法,给秦国带来了巨大变化。此后数年,秦国对外战事几无败绩,国内社会安定,经济繁荣,国家昌盛。变法十年,秦国民风巨变,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百姓富裕。老百姓不为私利争斗,勇为国家作战。
秦孝公十二年(前350年),秦国在新都咸阳城筑起了一座门阙,专门用来公布法令,不用乱挂横幅。法令一旦公之于众,国人必须遵照执行,子孙后代只能执行,不能更改。这是国策。秦孝公十九年(前343年),周天子赐秦国霸主称号,次年诸侯毕贺,诸侯国全部前来拜贺。
商鞅新法带来的诸多好处,秦惠文王心知肚明,历历在目。他敢泄恨商鞅,但不敢废除新法,更不敢违背先王的国策。更重要的,商鞅新法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它是指导封建君主治国安邦的政治基础。这样说来,商鞅死而无憾。
商鞅之死
公元前338年,秦孝公去世,太子驷即位,即秦惠王。公子虔等人告发商鞅“欲反”,秦惠王下令逮捕商鞅。商鞅逃亡至边关,欲宿客舍,客舍主人不知他是商君,见他未带凭证,告以商君之法,留宿无凭证的客人是要治罪的。商鞅想到魏国去,但魏国因他曾生擒公子印,拒绝他入境。他回到自己的封邑商,举兵抵抗,结果失败战亡,而后被下令车裂其尸。
这些事表面上商鞅被杀的原因,但深层次上,是商鞅变法触动了既得利益,是在分封制和封建君主制转型的历史背景下的一段悲伤地故事,“触动利益往往比触及灵魂还难”。
登录秀目号,与万千网友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