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的地位高于侯。有一个问题,汉初功臣那么多,有哪些人该被封王?难道是仅以军功论?萧何、张良不提,曹参攻下两国、一百二十二县,战功仅次于韩信 ,分封时地位低于彭越、英布等人,这是为何?
原因在于萧何、张良、曹参他们的嫡系身份,刘邦没有封他们为王的必要。而分封其他诸侯王,却是迫于无奈。彭越、英布、张耳、臧荼这些人原非刘邦阵营人物,有几人本来就是原先项羽分封的十九国诸侯中的一员。刘邦与项羽争霸最终得胜,实在仰仗于与他们的连横合作。韩信虽可称是刘邦嫡系,但在韩信攻略齐地后,成为仅次于项羽、刘邦的第三大势力。在楚汉相持的形势下,韩信的立场左右着战争的结局,齐、楚之立更是他以手中兵权要挟刘邦的结果(胜项羽后,刘邦马上收回韩信的兵权)。
盗匪劫掠之后,参与者都要分一杯羹,这是常理。军功阶层或王或侯,也是历朝历代马上得天下后的必然秩序。
这些异姓诸侯王都立于刘邦称帝之前,分封只是对既成事实的承认。当时,刘邦仅是汉王,尚属于项羽式的霸王,与其他诸王尚“亡上下之分”。异姓诸王有权置丞相以下所有官吏,自为法令而“不用汉法”、“自拊循其民“。即使后来刘邦称帝,诛杀异姓诸侯王,却又另立一批同姓诸侯王,与诸侯王”共天下“的局面也没有多少改变。王畿与东方诸侯国的分立,这种郡国并行制,实在是西周封建的翻版。(汉初,汉室直接控制的地域也只有关中、汉中、巴蜀、河北、淮北、江汉等地,这种局面一直维持到景帝时期。平定”七国之乱“后,形势才开始扭转。)
异姓王难以把控,林立于东方的局面对刘邦十分不利,甚至使他不敢都洛阳。定都长安,正如张良所说,是出于”阻三面而守,独以一面东制诸侯“的目的,而后再找机会剪除异己。而另一方面,异姓王也未必能安分守己,满足于分赃结果,而一人谋叛,则牵动全局,人人自危。事实上,诸王被诛,每人都有谋反的举动。威胁到皇权,又哪有善终的道理,必定是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皇帝虽爱猜忌,但异姓诸侯王之外,汉初功臣多以善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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