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电影产业促进法》正式实施后,首次大规模执法行动,处罚力度之大、查报数量之多皆为空前。长期为人诟病的“票房注水”、“幽灵场”等问题这次被“真刀真枪”地开始收拾了。
“中国电影早就过500亿了!至少有20%的票房没有统计上来,影院偷票房才是中国电影的黑洞。”这是博纳影业总裁于冬在今年某次产业年会上的发言。不论所说的数字准确与否,偷瞒票房、数据造假成为明面的“潜规则”已是公认的事实。两会期间曹可凡、陈凯歌等人都表达出对影视数据造假的不满和渴望整顿之心,这份行业乱象已到忍无可忍的地步。
偷瞒票房究竟伤害了谁?表面上看是电影出品方,实际危害远不止此。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电影院的票房要按比例缴纳国家电影专项管理资金,同时要和片方与发行方进行分账。换言之,瞒报票房不仅直接影响片方、发行方等一线电影从业团体的正当收益,更为电影专项资金和国家财税收入带来损失,长此以往,会严重损害电影创作者的积极性,衍生出观众对电影产业更多的失望猜想。
为何影院截留票房,私利的心态是根源。只不过有些私利暴露出隐形的无奈。纵观被处理的影院,很多都在县市级。电影产业的火爆带来影院数量的激增,但地域消费能力的有限,使增多的影院进一步削弱利润的空间,许多县市影院徘徊于温饱的边缘,截留票房成为所谓“自救”之法。
但这本身恰是整治的意义。搭乘电影产业的快车,院线本就应充分结合地域市场规模进行盈利空间的考量,不应盲目追投,更不能以旁门左道的“偷盗”去侵蚀方兴未艾的电影产业的生长根基。竭泽而渔的牟取私利,只会加速产业链的重创,到头来换得多败俱伤。
这次执法其实力度并未调到最大,警示意义还是大于惩罚本身。希望借此契机,电影票房的“糊涂账”能算得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