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初,李易峰委托律师向网站提出删除侵权内容要求。8月11日,李易峰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天涯网、豆瓣网等网站告到朝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三家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内容,向原告提供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的真实姓名、对应注册昵称、联系方式等信息。
李易峰方面的诉求请求很明晰:1、要求豆瓣删除所有关于李易峰的侵权内容;2、豆瓣向原告提供具体实施侵权行为的用户的真实姓名、对应注册昵称、联系方式;3、并进行经济损失、精神损害赔偿1块钱。
为什么只有一块钱的经纪损失费?刘玥律师表示:“之所以诉诸法律并提出1元的赔偿要求,是因为想证明李易峰并非贪恋钱财,只是想挽回尊严,得到一个艺人应有的尊重,要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揪出幕后黑手,制裁网络流氓。
之前有关于李易峰希望豆瓣索赔200多万人民币的消息,对此李易峰公司工作人员也表示:“不知道哪里来的假消息,我们从没这方面想法,今天律师也在法庭提到,一块钱的赔偿只是表明一个态度和希望得到尊重。”
针对李易峰委托律师的控诉,豆瓣网站委托人则声明豆瓣网是向用户提供电子公告服务,已经删除原告公证书上涉及的11条内容链接,尽到了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尽的义务,无需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