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公寓被起诉怎么回事 联凡指汪远有擅自发行电影嫌疑

|2018-08-06 16:07:26

  《爱情公寓》电影是主创们的十年情怀之作,没想到日前却传出被起诉的消息,引起了网友的关注。
 


 

  8月6日中午,微博ID爱情公寓晒出律师函,发文称:《爱情公寓》是由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投资并享有全部权利,在联凡不知情的情况下,高格汪远等人擅自投资、制作、发行《爱情公寓》电影。

 

  联凡已向各大出品、发行公司寄送法律文件,提起民事诉讼,并向电影局及中影要求停止上映,现公开此次事件,呼吁保护原始权利人权益,促进中国影视版权健康发展。

 

  资料显示,该博主所属上海尚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没猜错的话,这个应该就是爱情公寓社区官方发言人,电视剧采取了爱情公寓这个名字,但是又被拍摄成电影,公社认为是侵权了。
 


 

  根据此微博晒出的“情景剧《爱情公寓制作协议书》”,甲方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拥有本剧有关的一切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本剧版权、版权的延期和续展、发行权和许可权。

 

  商标权、相关衍生商品权益,以及发布广告、宣传或以其它形式利用本剧的权利。”乙方落款则是“上海高格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张远”,签约时间是2008年5月17日。

 

  微博晒出的“版权证明书”显示,联凡计算机技术上海公司为该剧(《爱情公寓》)的出资方和唯一版权人。此外,该条微博也晒出了“《爱情公寓2》制作协议书”。

来源:秀目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