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此,我们来算一下一部典型的好莱坞大片,制作费花了5000万美元,北美市场卖了1亿美元的票房。它是不是一举赚了5000万美元呢?非也。首先,媒体报道的1亿美元票房没有减掉放映商的所得。让我们采用前面介绍的公式,即发行商从中拿回7000万美元的收入。接着,发行商需要提取它的30%,剩下的就成了4900万美元。而那5000万美元制作费还需要加上2500万美元(即5000万美元的50%)的广告宣传费,这一算下来,就成了7500万美元支出减4900万美元收入,变成了亏损2600万美元。怎么样?傻眼了吧?
周边收益才是摇钱树
好莱坞不靠票房挣钱早已成为经济学家研究的课题,美国著名的好莱坞经济学家爱德华·艾波斯坦在他的研究中点破了这块艺术圣地的经营之道:今日的好莱坞已经不再是“梦工厂”了,本质上它已经变成一种服务机构——一个关于梦想的交换所。
好莱坞有了新的生存之道,由于家家户户都有了电视,巨大的家庭娱乐市场正向电影公司频频招手。现在,只有不到2%的美国人晚上会出外看电影,95%的人则会留在家里看电视。迪斯尼公司是第一家拿到在电视上播放其影视作品权力的公司。到1960年代,每一家电影厂都有了这张牌。接下来,录像机的兴起让他们找到了新的生财之道。到20世纪80年代,他们在录像市场的收获迅速超过了电影院的票房。
更令电影公司欣喜的是,他们锁定的青少年观众也是电子游戏的忠实受众。于是,电影公司们又从这些领域捞取利润。电影变成了创造道具,由之衍生出的电视节目、卡通、录像和电子游戏被卖到世界各地,其收益远远超过了电影院票房。2005年,电影公司票房收入的盈利不到他们总收入的15%,但它们从电视、有线电视、DVD,录像等家庭娱乐项目中赚到的钱却占总收入的85%。
如今,好莱坞的主要任务已经不是把名导演、影星和所有的拍摄资源捆绑在一起生产电影,而是把从知识产权中挣到的钱“攒”在一起,然后再分配到不同的地方,包括创造、发行和为知识产权投资的人手中。好莱坞正在变成美国的“艺术华尔街”。
计算公式
收益=票房-放映商提成(票房×提成比例)-发行商提成[(票房-放映商提成)×发行商提成比例]?-制作费-广告宣传费(制作费×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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