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9时许,王宝强在律师张起淮的陪同下到北京朝阳法院,起诉离婚并交纳诉讼费。王宝强方预估财产总额至少在1个亿,法院遂按照1亿元暂计财产价值,依据《诉讼费交纳办法》收取了诉讼费24.9575万元。
王宝强在离婚官司立案后的声明中称“借钱交费”,为何要强调借钱?有律师称,这句话可能有意为之,要强调“手头没钱”。
上午,在王宝强离婚案立案消息正发酵时,王宝强工作室也发布了一个声明(后被秒删)。在截屏中记者看到,该声明告知大家离婚立案的消息中称“今天上午,我与马蓉离婚纠纷案已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并已借款交费,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和《诉讼服务告知书》。”
其中“借钱交费”值得玩味。有网友称,此举是“因要分割财产,所以法院会先把财产冻结便于清算,分割以后会恢复。”
但对此分析,曾经在“疯狂英语”创始人李阳离婚案中其前妻KIM的代理律师、北京明航律师事务所戚连峰认为不可能,他认为写这四个字可能“有意为之”,证明自己手头没钱。
“即使法院冻结也是冻结主要财产,也不会冻结现金流,一般起诉时的立案费还是有的。”戚连峰进一步说,在离婚案中,除非一方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否则法院不可能主动对当事人财产进行保全。本案中,王宝强或者马蓉提前到法院申请财产保全的情况不太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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