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公开审理 法院征求意见
虽然王宝强离婚案件尚未确定具体的开庭日期,据悉,法院日前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以此决定此案是否公开审理。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也就是说,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分为法定不公开审理和依申请不公开审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范畴;离婚案件则根据当事人申请可以不公开审理。
这几天,法院向王宝强方面征求对案件是否公开审理的意见,据重案组37号得到的消息,离婚案件庭审,王宝强方面没有申请不公开审理该案,其表示一切按照法律规定,但王宝强表示,要将对孩子的影响减到最小。
不过,无论是否公开审理,《民事诉讼法》都规定定:“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或者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所以,请大家对结果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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