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理论上来说,美国法院对于在美国出生的孩子的抚养权有最终判决权。但是,一个现实的可能是,假如最终判决后孩子又一直住在中国,美国法院也不大可能前往中国强制执行判决。
假设儿子的抚养权,最终需要在美国进行判决,王宝强和马蓉谁更就有优势呢?据刘龙珠律师介绍,美国法院判决孩子抚养权时最看重三点:
第一是经济能力。王宝强作为明星,经济能力明显更强,占有一定优势。
第二是双方的公序良俗谁更适合作为监护人。
考虑到马蓉已经因为与宋喆疑似存在的婚内出轨关系,成为了网友口诛笔伐的对象,而且在美国华人区也已经引起了巨大轰动,其劣势是比较明显的。
刘龙珠律师强调,这种对价值观的看重,在全世界都是一样的。第三是将从孩子的角度考虑与谁感情更为深厚。
对此刘龙珠律师表示变数较大,因为据报道孩子应该是长期与马蓉生活在一起的,孩子方面可能会有对王宝强不利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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