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子韬与SM合约纠纷调解失败 鹿晗与吴亦凡与SM官司如何?

|2016-10-04 13:37:43


 

  三人虽没有抱团,但解约的方式如出一辙,而且与黄子韬[微博]的情况有明显的不同。黄子韬于去年4月离开SM公司和EXO,银行账户上还有SM公司支付的预付金,而且,此时的SM公司已经经历了韩庚、吴亦凡、鹿晗三位中国成员的出走,不再像当年对鹿晗的出走那样“意外和困惑”。

 

  也就是说,吴亦凡、鹿晗的诉讼能够得到和解的结局,很重要的是他们及早地把握了主动权,以原告的身份将SM公司送上了被告席,而且诉求是“专属合同无效”。

 

  一般来说,艺人想在合同期未满前与公司解约,是要承担高额违约金的,但”专属合同无效“的前提是认为合约无效,如此,可以看出原告律师规避高额违约金的用意。

 

  而且,采用这一诉求还会对其他案件造成影响。2014年底,韩国媒体报道,中国某化妆品公司在用鹿晗形象进行宣传时使用了其在SM公司作为EXO成员活动时的照片,SM公司表示这些照片属于公司。

 

  该行为已经侵犯了公司的著作权,如果鹿晗对该化妆品公司侵权使用照片提供了任何帮助,也将被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合约无效”诉讼成功,也会在这样的后续案件中,形成对吴亦凡、鹿晗有利的影响。

来源:新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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