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文帝在位期间,隋朝开皇年间疆域辽阔,人口达到6000余万,是人类历史上农耕文明的颠峰时期,开创了“开皇盛世”局面。首先他修订开皇律。北周的法律既残酷又混乱,“内外恐怖,人不自安” 。在杨坚掌握北周政权时就曾经进行过改革,亲手删定《刑书要制》,但不太彻底。
隋朝建立后,开皇元年隋文帝下令参考魏晋旧律,制订《开皇律》,删除苛酷条文,废除了宫刑、车裂、枭首等残酷刑法,并规定一概不用灭族刑,减去死罪八十一条,流罪一百五十四条,徒、杖等罪千余条,保留了律令五百条。刑罚分为死、流、徒、杖、笞五种。
基本上完成了自汉文帝刑制改革以来的刑罚制度改革历程,这就是封建五刑制。《隋书刑法志》:“(开皇)十五年制,死罪者三奏而决。” 这就是有名的死刑复奏制度。隋文帝还下诏:“天下死罪,诸州不得便决,皆令大理复治。《开皇律》对后世律法影响深远,隋文帝修订的法律唐朝都基本上继承了。
确立三省六部制。隋文帝杨坚废除了称谓复杂、职掌不明、办事效率的北周六官(天、地、春、秋、冬、夏)制,恢复了汉魏时期的体制,确立了三省六部制度。他在中央设立三师、三公、五省。三师、三公只是一种荣誉虚衔;掌握政权的的是五省,即内侍省、秘书省、门下省、内史省和尚书省。
内侍省、秘书省在国家政务中不起重要作用。内侍省是宫廷的宦官机构,管理宫中事务。秘书省掌管书籍历法,事务较少。起作用的是其他三省,内史省、门下省、尚书省都是最高政务机构。内史省负责决策,门下省负责审议,尚书省负责执行。
这就是后来被唐朝继承的三省制。 尚书省下设吏、民、礼、兵、刑、工六部。每部设尚书,总管本部政务。具体办事机构就是这是六部:吏部,掌管全国官吏的任免、考核、升降和调动;民部,掌管全国的土地、户籍以及赋税、财政收支;礼部,掌管祭祀、礼仪和对外交往;兵部,掌管全国武官的选拔,和兵籍、军械等;刑部,掌管全国的刑律、断狱;工部,掌管各种工程、工匠、水利、交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