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为豪门私属的私部曲在有的场合亦称为家兵。他们承袭了东汉以来私兵的传统,作战时是部曲,平时是佃客,即且耕且战的武装耕作者。
与此同时,原由政府军将统率的官部曲,也在不作战时进行屯垦。其后,将帅见有利可图,更广为招募部曲从事生产。乱世人无所归,部曲永随将帅,部曲绝对服从所属军官的命令,从属于主将私人所有的色彩也越来越浓。
魏晋以后,部曲地位卑微化。在南北朝前期,主人视部曲为贱口,但并未得到法律上的认可。
北周武帝建德六年 (577)下令释放西魏平江陵(即灭梁元帝)及周齐对立期间掠得的战俘奴婢,这条命令是迄今所见的第一件明确规定部曲为贱口身份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