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不是寺庙,而是宫廷之中办案的地方。之所以叫大理寺,其实是有原因的。
这里的“寺”不是寺庙的“寺”。
解释:寺,廷也。有法度者也。凡府廷所在皆谓之寺。“寺”本来就有古代官署名。大理寺,官署名。相当于现代的最高法院。
据《星经》说:“大理二星。在宫门内,主刑狱事也。”古人迷信,认为负责刑狱的官员取这两个星名利于量刑决狱。
秦汉时期,最高法官改称“廷尉”,西汉景帝、哀帝,东汉献帝、南朝梁武帝先后四次恢复了“大理”的官名,到北齐时才正式确定“大理寺”为掌刑狱的官署名。
因为自汉代起,三公所居之处曰“府”,九卿所居之处曰“寺”,而“大理”之职位居九卿之列,所以把负责刑狱的最高官署叫做“大理寺”。
寺这个字本来就具有恭谨,严肃的涵义在其中,所以一度被当作有些官署的名称,它是个多义词。后来寺庙的用法占了主流,人们就以为寺就只代表寺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