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妈妈从小就认识,初中开始在同一所学校读书。我读了一点小说之后知道这个叫做青梅竹马。
高中时候妈妈加入了所在学校的合唱团,而担任团长和乐队大提琴手的是爸爸。那时候爸爸威风又潇洒:爱学习也爱运动,人长的很壮实很白净,虽然同时担任合唱团长和学生会长,但是丝毫看不出一点疲惫的样子,他的初中老师——我姥爷总说“小秋不错,很不错。”说的就是那个时候的爸爸。
那时的妈妈还看不出怎么美,个子也挺矮的,如果非得跟学校里女生比较比较,恐怕会被比下去。妈妈说她那时候自我感觉很幸福,因为可以借姥爷的光总碰到爸爸。她说爸爸是个热心的人,一进教研室就是一副“放着我来”的架势,也一并连妈妈的活儿都给做了。“你爸很爱笑的,他一笑,我们就都很信他。”妈妈这样说。
爸妈那个年代,年轻男女的爱慕是很淡的,说起来就好像八零后眼里的“铁子”“死党”之类的关系。如果想把爸爸妈妈几年来在一块儿培养的感情形容出来的话,就好比妈妈脚底板上硬硬的老茧——长年累月的积累,从外面看不出来什么,里面却如此结实坚定。
2
爷爷不同意爸爸和妈妈的事。
姥爷曾经做过侵华日军的翻译官,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到过冲击,逃命来到九台避乱。爷爷是老共产党员,太爷在反对日军扫荡的一次战斗中牺牲。上一代的恩怨——或者干脆就不是什么恩怨——就这样强加在爸爸妈妈身上。
爸爸是个孝顺的人,自觉的用自己的双手支撑着有着4个孩子的苏家。那时候爷爷在供销社上班,借着这样的便利,爸爸就用放学以后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在大街上卖各种各样的东西:冬天就卖糖葫芦烤地瓜,夏天就卖冰棍。爷爷把做好的“冰果儿”一根一根放在暖瓶里,一放学爸爸取走扛到街上贩卖,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半夜,还要做那些用放个本抄下来的作业。和衣而眠是经常的事情,而第二天还要如此重复着,只是为了支持这个有着两个大学生的家。
爸爸是这样孝顺的人,却逆着爷爷的意思坚持要和妈妈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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