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赵健则在声名中否认了此事:“去年1O月左右,邹与我们一起合开了一个酒吧。邹占51%股份,任法人代表,我方占49%。由于赵薇自身工作繁忙,所以由我赵健作为代表参与经营活动。在出资上各出一半。二月,酒吧正式开张。不久由于资本金不足,须不断向酒吧投入资金,我方额外地比邹多投入大笔资金。这是事实,而不像邹向媒体宣称地那样我们欠她的钱。2004年3月以后,因为双方在经营理念上有很大分歧,于是,我连续地向邹发出多份e-mail,表示应当终止合作关系,处理相应的债权债务问题。但均未得到对方的回复。一个多月以后,趁我不在的时候,她拿走了酒吧的公章、帐册和相关的文件,好在我方存有财务资料的备份。邹不久又派人将酒吧的物品洗劫一空。在酒吧只剩一具空壳的情况下。我方仍是有理有节地通过律师向对方发函,但对方始终没有实质性、明确的答复”。
赵健还说:“邹在媒体面前,肆意诽谤,恶意中伤我妹妹,说“嗑药”、“殴打员工”等等。我感到,邹完全是一个目无法纪的人。对我妹妹的这些无端诽谤,邹完全没有任何事实根据。我与妹妹多年生活在一起,我知道,她是单纯、率真、自然的人,这也是她影视方面取得一定成功的内在原因。我不知道嗑药的人是什么样子,但是,我妹妹从来没有接触类似的东西。我认为,任何亲眼看到我妹妹的人,都很难会相信邹中伤的“嗑药”一说。另外,这个指责的性质是严重的,严重侮辱了赵薇的人品、严重侵害了赵薇的名誉、是对赵薇人格的粗暴侵害。我们将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
而被指直接殴打邹雪的赵薇司机吴珏(音jue)的代表律师却说当时他确实对自己老板赵薇被人欺负很不满,跑回酒店去找邹玉理论,不过从头到尾都没有动过手。而邹雪则找到了六个证人,证人的证言可以证明吴珏有殴打邹雪,而吴珏一方则说证人都是邹雪的朋友,他们的证词不可信。
而赵薇一方则说离开酒店后,她是有发一条“很遗憾”的短信给邹雪,不过是说对于双方关于酒吧的事情没能达成协议觉得很遗憾,并未指使人去打邹雪,她离开酒店后就乘朋友的车离开了,她也是事后才知道发生了不愉快的事情。
登录秀目号,与万千网友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