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年的蓝玉案是怎么回事 蓝玉是被冤杀还是自作自受

|2017-04-15 10:05:06

  当明朝建立后,明太祖朱元璋不可避免的学起了汉高祖刘邦——杀功臣。所谓兔死狗烹,鸟尽弓藏,当年随其打天下的一干名将几乎无一幸免,却都已悲剧收场。蓝玉作为当年久负盛名的将帅之才也走向了死亡的悲惨命运,他卷入了谋反案件风波,除了蓝玉惨死,因为蓝玉案分拨而死亡的甚至多大几万,令人触目惊心。

 

  同为明初“洪武四大案”之一的蓝玉案,也曾演变为一场席卷朝野的政治运动,因而常与胡惟庸案相提并论,被后世合称“胡蓝党案”。蓝玉与胡惟庸同乡,也是安徽定远人;他同时又是开国名将常遇春的内弟,早年隶属于其帐下。《明史·蓝玉列传》载,蓝玉在常遇春军中“临敌勇敢,所向皆捷”,常遇春“数称于太祖”,一有机会就向朱元璋夸赞自己这位小舅子如何神勇、是员福将,蓝玉的军衔也不断晋升,由管军镇抚渐至大都督府佥事。
 


 

  可惜常遇春在建明之初的洪武二年即英年早逝,此后数年,蓝玉便开始凭自己的本事不断打拼:洪武四年,他跟随名将傅友德伐蜀,攻克绵州;洪武五年,跟随名将徐达北征,两克北元。此后十多年间,蓝玉一直是活跃在明初军事第一线的重要将领,多次立功受封;洪武十二年,因征北元、西蕃有功,被封为永昌侯,食禄二千五百石,赐予“世券”(即免死铁券);洪武十四年,因平定云南,被加授奉禄五百石,册封其女为蜀王妃。

 

  蓝玉“长身赪面,饶勇略,有大将才”,确是一位难得的军事人才。但随着他在军中地位不断提升,其人却也变得越来越骄横跋扈。洪武二十年,明朝发起了歼灭骚扰辽东的北元势力、统一国土的金山之役,蓝玉以征虏左副将军身份随从大将军冯胜出征。蓝玉此役又立大功,率兵乘大雪奇袭元营,擒杀北元平章果来,北元太尉纳哈出放弃抵抗,蓝玉奉命接降。

 

  受降仪式上,蓝玉酌酒,纳哈出一饮而尽;轮到纳哈出酌酒酬谢时,蓝玉却“解衣衣之”,硬要刚刚献降的敌帅在众目睽睽之下换上己方服饰,否则拒绝接酒。这在蒙元名帅纳哈出看来,无异于一种莫大的羞辱,于是“纳哈出不肯服,玉亦不饮”,双方“争让久之”,纳哈出恼羞成怒“覆酒于地”,蓝玉手下人则将其砍伤。此时,纳哈出所部将士屯兵松花河,闻讯即后撤,险些与明军再成对峙。经再三招抚,二十万元军才得以最后归降。

 

  当年金山之役,明军骄纵贪暴现象较为普遍,《明实录·太祖实录》中,就记载了 “大将军宋国公冯胜等在军,事多不律”,朱元璋遣使赍敕前往,对冯胜及蓝玉等将领进行训诫的内容,其中指责他们“不能抚辑降虏”而“播恶胡中”,甚至“窃取虏骑”、“娶虏有丧之女,使人忘哀成配,大失人伦”等等。

来源:尚之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