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此之外,规制影视市场乱象,还需要创新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比如说失信作品的制片人或者导演等主创,将来再投资、再拍摄其他片子的时候,主管部门就心中有数了——许可都麻烦,更别说申请相关贷款、参与政府采购市场、参加五个一工程等等,将来恐怕都无缘了——相当于我们法院处理“老赖”一样。让失信者付出代价,让诚信者获得通行证。这样才能让影视作品释放正能量、清除潜规则。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对于优秀影视作品需求越来越多。其实好作品不愁不叫座,犯不着采取三十六计啊、厚黑学等不诚信的营销手段——艺术家应该是有良知的。并且,影视数据造假这个问题,也不是到了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才应该关注。这是关乎我们的影视行业、影视市场可持续发展的一个大问题。我的想法,是希望创造一个“观众友好型”的中国影视市场,真正让创作各方、普通观众共享。
假 | 数据
吕宇翔(清华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教师)
影视数据要监管,观众提高素养也很重要
新京报:两会期间,影视剧票房注水、刷数据等问题被多位委员提出。这个问题,能否通过技术来解决?
比如说一些数据平台,通过算法能够把一些不正常的数据过滤掉。这在技术上早就实现了。要发现假数据其实也不难,问题就在于,谁去公开呢?做这些事都是需要成本的,一次两次可以,长此以往肯定没有人(或机构)吃得消。
数据平台就是市场的一环,所以这个问题不仅是数据平台的事,也是一种市场手段。从业者不过是在利益驱使下,利用了一些可以钻的空子。况且没有哪种算法是完美的,都会有缺陷,只要市场有需求,总会有那么些人利用它达到市场目的。这是一个产业链,但是光批判他们而不引导受众——即提高观众审美和分辨优劣的能力,这个问题就永远得不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