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太子李弘是怎么死的 年纪轻轻为何死于非命

|2017-03-26 09:58:59

  而说萧淑妃的女儿几四十简直是无稽之谈,咸亨二年(671年),高宗李治四十三岁,长子李忠如果在世也就二十八岁,做为妹妹的二公主是绝对不可能超过二十八岁的,《新唐书》有故意夸大的嫌疑,可信度大打折扣。武则天纵然醋意大发,才迁怒于李弘,但为何不铲除二公主以解心头之恨,而鸩杀自己的儿子,岂不是让亲者痛仇者快?

 

  况且请嫁二公主是李弘死前四年,武则天不会记恨长达四年才想起杀害亲生儿子的。看来《新唐书》的说法也有失偏驳。《资治通鉴》的记载则略显暗昧。“天后方逞其志,太子奏请,数迕旨,由是失爱于天后。义阳、宣城二公主,萧淑妃之女也,坐母得罪,幽于掖庭,年逾三十不嫁。

 

  太子见之惊恻,遽奏请出降,上许之。天后怒,即日以公主配当上翊卫权毅、王遂古。己亥,太子薨于合璧宫,时人以为天后鸩之也。”可以看出,《资治通鉴》故意将李弘与武则天所有冲突事件都堆在上元二年中叙述,而《资治通鉴》作为编年体史书,应是按事情发展顺序逐年记载的,虽然推说“时人以为天后鸩之”。

 

  但分明使人顺理成章地联想成武则天与天子矛盾激发,导致武则天狠下杀手的。《通鉴》的主编司马光思想偏于保守,支持王朝正统,“褒贬以言,孔道是模”,把儒家信条做为品评历史人物的准则,反对女主乱政,所以不难理解所书的用意,但是又担心玷污了自己“秉笔直书”的美名。

 

  于是在《通鉴考异》中为自己辩解说:“按弘之死,其事难明,今但云时人以为天后鸩之,疑以传疑。”《唐会要》、《肃宗实录》等书,大体与上述三史的记录大同小异,这里就不赘言了。那么成书较早的《旧唐书》、《唐会要》都找不到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弘被鸩杀。

 

  而陆续修订的《新唐书》、《资治通鉴》是在前人书中兼收并蓄而成,可信度远不及前者。据骆宾王《讨武曌檄》,说武则天“杀姊屠兄,弑君鸩母”,但半句不提鸩杀太子,这样一个名正言顺的讨逆口号却弃之不用,可见在当时社会根本没有武则天鸩杀太子这一说法,或许真的是后人附会的呢。

来源:尚之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