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12 16:26:28 历史
《隋书·刑法志》上说“自魏晋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补兵。”涉及南朝梁刑法,其中包括:“劫身皆斩,妻子补兵。”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也指出:“陈(国也相)同”。由此可见,罪人的妻子编入军队,曾经是历朝历代长期通行的制度。
其实,在古代作为随军妓女并不仅仅是含泪卖笑以供将士们娱乐和泄欲,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随军妓女白天充当起了杂役,为军队保障后勤,晚上陪酒侍寝,充当将士床上的泄欲工具。战争的残酷和女人的温存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时出现。白天作战,晚上ML,这似乎是对行军者最合乎人情的犒劳。
据《资治通鉴》记载,“后梁太祖乾化二年”:“郢王(朱)友珪,其母亳州营倡也。”朱友珪,小字遥喜,母失其姓,本亳州营妓也。唐光启中,帝徇地亳州,招而侍寝。月余,将舍之而去,以娠告。是时元贞皇后贤而有宠,帝素惮之,由是不果携归大梁,因留亳州,以别宅贮之。及期,妓以生男来告,帝喜,故字之曰“遥喜”。后迎归汴。
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军中存在营妓的情况,因为这营妓是被统帅所占有,其命运显得略微好一些,尽管也差一点被“舍之而去”,但最终还是有了好的归宿。而那些普通随军妓女,命运是十分悲惨的,不是被无辜的杀害,就是老死边关,终其一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中无女”的古训渐渐不被提及,而军妓渐渐成为一种相对普遍的存在。唐代边塞诗人岑参在《玉门关盖将军歌》中透露出的军妓在“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织成壁衣花氍毹。灯前侍婢泻玉壶”悲惨生活,只不过是历朝历代随军妓女悲惨生活最为普通的一幕。
太平天国失败后的女兵
1864年天京城破、大队清兵杀向天王府时,这些女兵还以宗教徒特有的狂热,自焚而死,而那些来不及寻死的女兵们自然成了这些饥渴的士兵们的性奴。
太平天国提倡“男女平等”。洪秀全宣称:“一切人都是上帝的子女,都是平等的。”“天下多男人,尽是兄弟之辈;天下多女子,尽是姊妹之群。何得存此疆彼界之私。”正因为如此,在天国崭新的社会图景里,一切都显示着与旧生活的决裂,之前被家庭、男人奴役的妇女,成了与男子一般可以行军打仗的女兵,还不止如此,连之前曾奴役着女子的家庭制度,也被天国的律令击得粉碎。
所以,自金田开始,在太平天国中就有了男女隔离的制度,洪秀全说:“男有男行,女有女行,不得混杂。”也正因此,在永安城,洪秀全颁行了模仿摩西“十诫”的天条,他说,“凡男人女人奸淫者,名为变怪,最大犯天条。”他说,“邪淫尽是恶之魁,变怪成妖甚可哀。”然而,洪秀全努力创造的新天国社会,军法维系下的种种清规戒律,却与天国领袖的荒淫无耻生活并行不悖地存在着。史料记载,离开金田时,洪秀全就有妃子十五人;仅一年后,离开永安时,他的嫔妃达到了三十六人之多。